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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的星期天晚上終於克服了拖延症
在想寫一下關於一個多月前勞基法修惡的感想
先來聊聊關於勞工的定義
根據勞基法第二條第一項:
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工作獲致工資者。
意思應該就是只要是領薪水的就是勞工啦
一直以來都直覺得認為不管是以什麼形式付出勞動力就能稱為勞工
所以知道有些人認為『自己是坐辦公室的,是用腦力的就不是勞工』的時候,
我整個震驚的同時也了解為什麼願意關注這個議題並為其發聲的人數僅有勞工總數的1成不到(是不是因為維士比廣告的關係阿?)
因為大多數人不認為自己是所謂的勞工(那你51勞動節是在放三小?),也覺得修法沒有影響到自己根本沒差
事實上真的沒有影響嗎?
看看蝶戀花事件,時不時新聞就在報有司機過勞造成重大事故
國營企業台鐵還帶頭排過勞死班表
我們有這麼幸運,一輩子都不會被過勞的司機載到?
你敢把你的命交給睡眠不足的醫護人員?
 
因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限;勞基法也只是保證勞工的最低標準
所以大家就覺得火燒不到自己身上,我的公司都優於勞基法,甘我屁事
 
想想馬芙丸的22K政策,當時為了因應金融海嘯帶來的大學生失業影響
政府推動22K企業實習方案,
讓參與企劃的公司由政府全額補助大學畢業生每月26K,扣除勞健保後實領22K
但因為沒有相關配套,最後那些沒有參與政府計劃的企業也將原本起薪30~40K的職缺順勢壓到22K。
 
所以,勞基法修惡真的對我們沒有影響嗎?
 
很多人覺得我生活過得好就好了,政治什麼的關我屁事
但是生活卻跟政治息息相關,最基本的加油、用電到食安、外交
這些都是必須由人民去監督政府,保護自己權益的
台灣人應該停止對於政治的美好幻想。
政治不是信仰,不是每4年選一個看起來還不錯的人通通交給他就沒事了
民主政治的真諦在於人民,在於人民是否能關心自己的權益,監督自己選出來的人。
再說一次,沒有人是局外人
『不關心政治的下場,就是被糟糕的人統治。』
 
唉,覺得想從政。
 
勞基法到底修了什麼: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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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